补贴收入的具体分类有什么?
1、企业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款。
2、企业实际收到的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助。
3、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助。
关于补贴收入的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
“补贴收入”还要缴税?
一般人会认为,补贴是国家给予的照顾性收入,似乎与纳税沾不上边。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5]8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国家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取得补贴收入,必须首先明确该项收入的性质,并提供相关的免税证明文件及资料,否则一律视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误区二
被确定为免税收入,为何还要补税?
被确定为免税的补贴收入当然不用缴税,但是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如果没有把免税收入相关的支出、费用项目剔除的话,这一部分支出应调增应税所得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取得应税收入有关支出项目和免税收入有关支出项目应分别核算,没有分别核算或确实难以划分支出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纳税人可采取分摊比例法确定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成本费用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金额=支出总额×(应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因此,企业在处理“补贴收入”时要注意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否则会受到税法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