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全国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自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下称“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合惩戒电诈
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下称《惩戒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惩戒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实施以下措施:一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二是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三是暂停为被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此外,有关被惩戒对象信息将被移送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严打拒不执行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12月1日起施行。
《解释》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坚持实践需求、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关税法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自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同时废止。
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随着关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加大购房契税优惠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12月1日起执行。
公告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公告自12月1日起施行。
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经2024年9月1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完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和服务,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等四部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自12月1日起实施。 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经2024年8月19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综合采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水资源税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国家统一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同时,要求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
商务部等六部门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12月2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是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
地方北上广深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四个一线城市正式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意味着去年9月份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始,四个一线城市总体步调一致,持续落实放宽政策,覆盖了限购优化、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调整、税费政策优化等。 长沙:施行网络餐饮新规
长沙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鼓励第三方平台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消费投诉情况、食品安全抽查监测发现问题、负面舆情等指标的评估考核力度,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系统管理。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食品安全封签或者一次性外包装袋,对外送餐品进行规范包装,防止配送途中的交叉污染。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使用个性化食品安全封签,向消费者提供餐品溯源信息。 河南:取消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方式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参保群众医保结算支付安全,全省自12月1日起,取消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方式,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均须通过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 湖南:人工耳蜗纳入医保
湖南发布《关于将人工耳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自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将医疗服务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保险设置为乙类,自付比例为20%。工伤保险不设自付比例,按规定支付。
将人工耳蜗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保险设置为乙类,自付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支付20000元,超限额支付的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助范围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设自付比例,不设支付限额,按规定支付。 内蒙古: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执行。
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分别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较调整前各增长2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分别由20.8元、20.1元、19.5元提高到22.4元、21.7元、21.1元,较调整前各增长1.6元。 海南经济特区:实施“禁塑”新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对经营者违法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提高处罚额度,经营者为单位的,罚款额度下限由“一千元”提高至“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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