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间关税壁垒的降低,通过利用有关贸易便利化政策来加强贸易合作的国家也与日俱增。另外,随着中国跨境电商平台优势的凸显,中国在深挖中东欧国家市场、深化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时,如何利用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来有效地促进中国跨境电商的出口及解决贸易便利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成为当前重要的挑战。
一、基于贸易便利化的理论基础
1、自由贸易理论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表示一国在生产某种商品时,必然会付出比其它任何一种商品更低的价格,并且具有较高的生产力。因此,一个国家必须在国内输出更有效率的产品,但是,如果在这两类商品上,国家生产上都处在下风,按照他的说法贸易就无法进行。
基于此,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表明哪怕某一国所有产业的生产力低下,但各国只要专注于大宗商品的制造与出口,并大量进口弱势品,就能在全球范围内获利。
在新古典贸易理论中,赫克歇尔-俄林在价值劳动理论中,从供给和需求的理论体系出发,对生产、替代、组合等各种因素进行了研究,把成本看作是国家的差别,按各种因素的强弱程度来制造不同的商品,但生产要素的效率是相同的。
通过这些理论会发现只有减少贸易壁垒,采取自由贸易才能有效利用资源,提高国民福利水平。而贸易便利化和跨境电商的理论是相通的,贸易便利化降低贸易壁垒,促进商品的自由流通,实现跨境电商贸易,进一步扩展了自由贸易,从而有助于提高国民福利水平。
2、交易成本理论
科斯首先提出了一种基于交易成本的理论来说明公司的生存理由,即通过市场的方式实现某些业务的交易费用,该成本就是交易成本。威廉姆森则认为采购商品时寻求企业签订契约,在契约签订前,契约签订中,或契约签订后这一系列过程中都会产生成本,包括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调整产品而产生的成本、监督企业履约而产生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
此外,威廉姆森指出,影响贸易费用的主要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不确定性交易,即在寻求其他厂商,重新拟定签约时会产生的交易成本。其次是频率,即采购的频率越高,伴随着交易费用的提高。最后是资产专用性,这就是由于一种特殊的资本结构,从而使其产生了一种更高的交易费用。
在贸易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质量低所导致运输中物流效率的低下、海关环境的繁琐所导致通关的效率低下、规制环境的不健全所导致的寻租行为以及电子商务水平发展滞后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都会产生交易成本。而贸易便利化就是通过简化通关过程中一系列贸易流程及手续等问题,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跨境电商的兴起为降低贸易成本提供了更优质的平台,相较于传统贸易,跨境电商主要依托互联网进行商品的线上销售,减少了搜索成本,简化了贸易的流程及手续,减少了营销过程中的中间商环节,线上交流降低了信息的交换成本,零库存的管理方式减少了缔约成本。新型的物流模式也提高了物流的效率,最终降低了贸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交易成本,从而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3、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指在地理区域位置相近的,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即通过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尽早实现要素的自由流通,使经济一体化实现的国际经济组织。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贸易便利化使各国之间的合作持续增强。
通过简化海关程序,有效地提高交易的效率,减少交易费用,从而促进交易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有助于跨境电商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自贸区的不断加强,我国的自贸区建设成绩斐然,如今也已经签订了多个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相信我国的区域经济贸易也将会不断增长,从而有利于国家之间的跨境电商合作。
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策
1、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中东欧各个国家应该借机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关注互联互通项目地顺利进行,提高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建设。对公路、铁路、航空、港口建设进行针对性地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可以改善的措施,促进国家间的互联互通。
其次,中东欧各个国家之间存在区域差异,其总体的基础设施水平并不高,但中国与爱沙尼亚国家在基础建设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像波黑、马其顿等国家的基础设施水平较为落后,可以向爱沙尼亚这样基础建设水平高的国家学习,加强基础建设的投入,尤其改善轨道交通物流等建设,提高物流效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中东欧 16 个国家中基础设施水平高的国家应该主动利用基建技术水准、人力资源、资金投入等能力,协助落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可以将本国的一些夕阳产业适当输出,达到双赢,从而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实现互联互通。
2、提升海关环境
首先,中东欧国家应该明确规定海关监管法律体系,为各个海关环节提供法律保障。另外要公开相关的海关政策以及海关收费标准,防止非法敛财,提高海关环境的透明度,提升海关环境质量。
其次,加强区域间的海关合作,减少贸易壁垒,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通关体系结构,尤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有较大发展空间。可以通过对接海关政务处理系统,实现一体化服务,利用电子化通关方法,简化贸易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最后,贸易过程中海关检验检疫上仍需要较高的时间及成本。所以在保证单单一致,单证合一的基础上,中东欧国家仍需要进一步简化通关过程中的贸易程序,通关时间的减少会带来通关成本的下降。
3、规范制度环境
首先,中东欧各国应该明确制定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环境,公开发布相关贸易信息,保证信息的充分传达,加强政策的透明度,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冲突,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中东欧各国要保证司法的独立性,不得随意干涉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批,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管,保证权力以及监管制约的有效性,牵动周边国家的制度建设,从而合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机制有效解决贸易争端。
最后,中东欧国家在进行贸易出口时,除了了解当地的贸易政策,还需要时刻注意各国政策法规的突然变动,可以通过提前做好的预警机制,减小贸易成本,也可以及时作出调整,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贸易环境。
4、侧重优化电子商务水平
首先,由于电子商务表现出国家的信息通信技术水平以及国家在进行贸易时互联网的使用情况,同时跨境电商的各个运营环节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撑,包括在线选品、物流派送、通关手续等,所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发展会直接影响跨境电商的运作。
因此,中东欧国家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推广,推广电子商务常识,制定相关政策红利,不断鼓励互联网的创新,从而为加强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水平打下坚固基础,助推跨境电商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其次,从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的分析过程中会发现,爱沙尼亚国家的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得分一直很高,而且其综合贸易便利化的水平也很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电子商务影响着贸易便利化的水平。
中东欧国家可以发挥区域合作交流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刺激信息技术能力的开发,将网络科技技术与跨境电商贸易有效结合,从而提升贸易便利化的效率。
最后,中东欧国家在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时,也要加强安全管理意识,预前做好预警机制,防范互联网平台中的信息泄露等问题,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提高交易的有效达成。此外,爱沙尼亚国家的互联网信息技术较高,可以给予其他落后国家指导,共建合作共赢目标,促进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5、加强贸易便利化的国际合作
一方面,发达国家往往技术能力较高,像捷克、斯洛伐克等发达国家可以积极地通过传递经验、技术支持、资金资助等方式为落后的国家提供帮助,从而解决各国在贸易便利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而落后的国家也应该对于帮助给予回应,积极参与贸易便利化的经验学习,并不断优化自身的贸易便利化结构方式,找到适合自身发展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管理程序。
其他的国家也应该注重贸易便利化的水平,不断提升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电子商务方面的建设。另一方面,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其出口规模将越来越大,中东欧国家要把握好机会,在与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开展贸易合作的同时,还应与世界各国开展更多的经贸往来。
在进行贸易往来时要顾及每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及法律等因素的不同,制定差异性策略。同时考虑到各国消费者偏好及人均水平的差异,对产品进行差异性采购,从而提高相关产品的合作,进一步加快贸易便利化进程,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三、结语
根据实证结果提出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建议,从而作为一份参考,进一步加强中东欧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建设水平,解决贸易过程中存在的隐性贸易壁垒所带来的贸易不便利现象,增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效率。同时加强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合作,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17+1”大于 18 的合作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