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要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抵押,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5.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6.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抵押房产拆迁怎么办
抵押房产拆迁的处理: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依法清理债务,或者为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若抵押人未按规定作出上述行为,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要求就欠款金额在补偿款中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