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西平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县公安局的电话,称有热心群众送来一只鸟,疑似受伤,需要救助。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立即派人前往救助。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初步鉴定,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经分析可能因为猫头鹰正在学习飞行中掉落。遂将猫头鹰带回,立即给予水和肉喂食,并对其进行了仔细检查。猫头鹰无明显外伤,符合野外放生条件,经工作人员进行悉心照料后,随即带往植物园进行放飞。
西平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提醒,由于近期气温升高,野生动物外出活动逐渐频繁。生活中如发现野生动物,请保持安全距离,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冯占华 吴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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